一、國內外設計競賽
在學期間參加國內外設計競賽獲奬(入選以上)三件,或參賽三次抵一次入選,並能具體提出競賽簡章、報名表、作品圖檔、郵寄證明(上傳證明)等文件,獲獎者附獎狀則郵寄證明可免。校內競賽不列計。
二、畢業專題製作或校外實習
本系大四擇一選擇 畢業專題製作課程 或 校外實習。
三、系展
一年級至三年級學生皆需參與每學年舉辦之作業展,作業展中選出的優秀作品必需在當學期期末參加系展成果發表。除展出之外也需參與展覽之公共事務(例如策劃、場佈與撤場)。
學生參與系展,展出作品至少一件,三學年六件作品。展出數量不足者需愛校服務八小時,時數於當學年度執行完畢(不足一件八小時,不足兩件十六小時)。
四、英檢
學生需達到本校訂定之英文畢業標準。